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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车就不给介绍对象?厦门张先生4个相亲对象都没结果,婚介公司的话让他很“受伤”,无奈之下起诉……

厦门市民张先生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

他找婚介公司介绍相亲对象

竟因为没车被婚介公司推诿

不按合同约定提供相亲机会

于是,张先生起诉到法院

来看法院怎么判?

【特区新闻广场】

市民张先生三十多岁,对自己的婚姻大事比较着急。于是他找了一家婚介公司,请对方介绍相亲对象。

湖里法院法官助理

谢逸萱

张先生就和婚介公司签了合同,婚介公司需要在半年内向张先生提供不少于6名相亲对象的介绍服务,张先生同意了,并且向婚介公司支付了介绍服务费13800元。

后来婚介公司陆续向张先生介绍了4名相亲对象,但是都没有结果。张先生希望继续安排相亲,但婚介公司的回复却让他很“受伤”。

婚介公司用张先生没有车的理由推诿继续介绍,张先生找婚介公司协商退款,被婚介公司拒绝。

既不介绍对象,合同期满又不退款,张先生无奈之下起诉到湖里法院,希望婚介公司退回全部介绍服务费。

法庭经审理后认为,双方的婚介合同约定,婚介公司需要为张先生介绍6名相亲对象,但是现在合同期限已经满了,只介绍了4名,而且婚介公司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,属于违约行为,婚介公司需要向张先生退还相应的介绍服务费用,共计5000多元。

法院提醒,婚介机构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,履行合同,不得因相亲当事人物质条件随意拒绝履约。消费者在签订婚介合同时,应当明确约定服务条款和退款条件,妥善保存聊天沟通记录,以备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。

转自/特区新闻广场

记者/杨林 王瀚洋

来源: 厦门广电